爱答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化

安徽育儿假1月1日出生的事关育儿假年假官

2024年08月14日 爱答资讯网

提到的育儿假,与职工年假休

可以同时享受吗?”

近日,网友“游客"

通过“颍淮新闻”客户端、

“阜务为民”小程序

咨询育儿假相关事宜

市卫生健康委在接到转办问题后

及时处理并进行了回复

01

育儿假与年假可否同时享受

网友“游客”是我市某单位的职工,和妻子育有一个2岁的孩子。此前,他浏览新闻时看到我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增加了育儿假。按照规定,他和妻子可以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

“育儿假,和年假是不是冲突?可以同时享受吗?”“游客”说,因为是新政策,他们不太清楚具体是如何规定的。此外,他还想知道这10天育儿假是10个自然日还是工作日。“游客”说,此前他也咨询了单位负责的同事,但因具体文件未下发到单位,同事也解释不清到底该如何休。

前不久,他通过浏览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文,了解到我市正依托“颍准新闻”客户端、“阜务为民”小程序开展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活动,解决了不少网友的问题。于是,他也下载了“颍淮新闻”客户端,通过“有话您请说”版块进行了咨询。

02

并不冲突!可同时享受

市卫生健康委在接到转办问题后,随即安排人口发展科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二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在子女6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10天育儿假。职工在前款规定的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有子女(包含依法收养的子女)在0至6周岁期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夫妻双方每年分别各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多次使用。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育儿假与年休假不存在冲突,可以同时享受。”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表示,此外,育儿假是10个工作日。

(网络配图)

在接到电话解释和网上回复后

“游客”表示非常满意

“很感谢这个平台,及时解答了我的疑惑。”

“游客”说

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

在网上回复后

又专门通过电话

为他详细的进行了解释

真的很感动

颍州晚报记者:汪文婕 实习生:张倩倩

教育信息化论坛杂志

建材与装饰杂志社

对联杂志

新教育时代杂志社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