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领养猫的库尔勒多方联合救助国家二级
2024年06月19日 爱答资讯网
近年来,库尔勒市林草局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经常向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使得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提高。
近日,好心群众在院内发现地里有只小鸟一直“扑腾”,但无法飞行,希望通过民警找到专业人员对该鸟进行救治。梨香派出所接到救助电话后,执勤力量立即第一时间驱车赶赴现场,发现一只羽翼尚未蜕变完整的小雀趴在草地上。民警赶紧网上搜索,发现这只小雀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有点相似,于是警民携手小心翼翼地将其抱上警车带回派出所进行喂食,然后立即拨打库尔勒市林草局野生动植物救护电话。
市林草局相关救护人员接报警电话立马去梨香派出所受理,确认是只幼鸟雀鹰。雀鹰是隼形目鹰科猛禽类动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所有的猛禽都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严禁捕捉、贩卖、购买、饲养及伤害。
目前,救护人员已把救护的雀鹰幼鸟送到库尔勒市龙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收养。
通过不断地宣传和开展多次的联合救护,进一步激发了居民群众关注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热情,提高了公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近几日不断接到群众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保护动物,反映出库尔勒市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爱护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强。也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人居环境。
今后,为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市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警民联系,加大宣传力度,与群众共同打造全民爱鸟、护鸟的自然保护区。(图文 帕提古丽·吐尔地 阿尔法特·买买提明)